
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那么两个事实婚姻如何处理?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般来说,事实婚姻是指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我国民法典对事实婚姻未做明文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1994年2月1日为时间界限,以是否补办结婚登记为标难,将未办理结

1994年2月1日前男女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按事实婚姻处理,离婚可协议或诉讼。之后符合实质要件的要补办登记,未补办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二者在权利义务、相关问题处理上有区别。

在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未婚同居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未婚同居是非常容易产生法律问题的,如果双方是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的,就会形成事实婚姻关系,那么同两个女人有事实婚姻怎样处理?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事实婚姻是特殊婚姻关系形态。1994年2月1日之前符合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有时间界限和实质要件。其处理包括财产、子女抚养等方面,解除关系依不同情况按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