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当感情走到尽头,
离婚便成为一些人不得不面对的难题。离婚
官司涉及诸多法律问题,稍不留意当事人的权益就可能受损。下面通过包虽霞律师代理的两个离婚案件,为大家讲讲其中的
法律知识要点,以及律师是如何运用这些知识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的。
准确适用法条,破解二次
起诉离婚难题
在第一个二次起诉离婚纠纷案件中,涉及到《
民法典》中“判决不准离婚后
分居满一年应当准予离婚”这一重要法律知识点。通俗来讲,就是第一次起诉离婚
法院没判离,之后夫妻双方又持续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不过这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分居满一年这个事实。
包虽霞律师在处理这个案件时,精准把握了这一法定条款。她针对性地构建完整证据链,收集了第一次离婚判决书、分居证明、
证人证言、被告过错相关证据等。有了这些证据,彻底打消了法院就“感情是否破裂”的裁量顾虑,最终法院完全支持了原告的离婚诉求,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在这个案件推进过程中,律师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她首先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明确原告的核心诉求。然后针对“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这一要点,指导原告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让原告找到能够证明双方分居的证人,收集分居期间的各种生活痕迹作为证据等。在庭审中,律师清晰地向法官呈现证据,并依据法律条文进行充分论证,有力地支持了原告的诉求。
平衡多方利益,解决涉残疾人离婚困局
第二个涉残疾人权益离婚纠纷案件,法律知识点更为复杂。因为被告是重度残疾人,属于法律明确保护的弱势群体,司法实践中审理该类案件通常对离婚判决持审慎态度。同时,案件还需要在保障原告婚姻自由权利、被告合法权益以及未成年子女成长权益之间找到平衡。另外,《民法典》中关于“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标准也是本案的关键。
包虽霞律师在代理这个案件时,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事实。她完整梳理了双方自2021年起持续分居、两次起诉离婚后无和好迹象的完整证据链,结合《民法典》关于“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标准,向法院充分论证婚姻关系已无存续必要,打消了法院就“判决离婚是否损害弱势群体权益”的裁量顾虑。
在原告庭审中临时变更
抚养相关诉求时,律师快速调整策略。一方面举证原告具备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抚养能力,另一方面结合法院调取的“年满8周岁子女明确表示愿意随原告生活”的调查笔录,论证由原告独自抚养子女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该安排也与被告无抚养能力的现状相适配。
在被告缺席审理的情况下,律师充分履行举证和事实说明义务,主动向法院说明被告法定代理人已同意离婚的庭前意见,确保证据链完整、诉求论证充分。
案件结果与律师风采
第一个案件中,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为原告争取到了充分且可灵活执行的探望权,还结合原告经济情况,判决其按每人每月350元的标准支付
抚养费,远低于当地常规标准,且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从立案到判决仅用时不到2个月。第二个案件,法院完全采纳律师代理意见,判决准予双方离婚,两名婚生子女均由原告抚养,抚养费由原告自行承担,同时明确被告依法享有探望权,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从立案到判决仅用时1个月。
包虽霞律师于2020年2月取得律师执业证并独立执业,深耕民商事、刑事领域多年。她业务范围广泛,擅长婚姻、劳动纠纷、经济纠纷、婚约财产纠纷(退彩礼)以及
刑事辩护等。她法律功底深厚,实战经验充足,面对复杂案件善于抽丝剥茧、理清脉络。秉持认真负责、勤勉务实的执业态度,她能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定制办案思路,全力为当事人规避风险、争取理想结果。如果你在法律方面遇到难题,不妨寻求包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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