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辩护,化解
劳动争议难题
在法律的舞台上,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而黄庆强律师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素养,在众多案件中为当事人赢得了公正的裁决。今天,我们聚焦于黄庆强律师办理的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看看他是如何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化解难题的。
黄庆强律师:专业法律守护者
黄庆强律师,
广东云浮人,是广东广量
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为 14453200510927079,拥有 21 年的执业经验。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办理过各类型的民事、刑事案件,谙熟
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以及商事
仲裁的全部流程及各节点的技巧。黄律师专长于法律顾问、一般债务债权、损害赔偿、财产问题、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公司、合同、房地产、工程建设等领域,尤其擅长办理重大、疑难案件。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出色的法律服务。
案件纷争:
劳动关系的争议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原告主张与被告自 2016 年 2 月至 2025 年 1 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被告支付
拖欠工资、休息日加班报酬、未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赔偿金,同时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原告称入职时约定每两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受被告考勤管理,月工资逐步调整,2025 年 1 月后被告拒绝安排其回岗且未发放工资,认为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还主张因被告未缴纳
社保导致其达退休年龄后无法享受
养老保险待遇,双方仍为劳动关系。
精妙抗辩:捍卫合法权益
黄庆强律师作为被告的代理人,提出了一系列有力的抗辩要点。在用工关系性质方面,主张双方为劳务关系,原告超法定退休年龄后不构成劳动关系。律师提交了 2024 年签订的《
临时工劳务合同》,合同明确约定“协议期限届满即终止”“劳务报酬包含社保费用”,且原告工作为临时性、项目制,考勤显示可自主安排时间,不符合劳动关系人身从属性特征。
关于退休年龄相关问题,律师指出原告于 2017 年 9 月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根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关系应终止,后续为劳务关系。
在具体诉求反驳上,工资方面,已足额支付 2025 年 1 月工资,包含加班津贴,不存在拖欠;劳动关系与合同方面,原告无法提供 2016 - 2024 年劳动合同或社保记录,2024 年劳务合同印证双方非劳动关系,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不适用;解除合法性方面,劳务合同到期终止,已提前通知,且原告超退休年龄,终止用工无需支付赔偿金;社保补缴方面,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案范围,且劳务合同约定社保费用包含在报酬中。
公正裁决:胜诉彰显实力
法院经审理后,确认 2016 年 2 月至 2017 年 9 月期间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因为该期间原告未达退休年龄,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同时,驳回了原告其他诉讼请求。2017 年 9 月后原告达退休年龄,劳动关系终止,转为劳务关系,所以原告基于劳动关系主张的 2017 年 9 月后的加班报酬、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违法解除赔偿金等均不成立;2025 年 1 月工资被告已足额支付,原告诉求无依据;社保补缴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案范围,原告应另循途径解决。
黄庆强律师围绕用工关系性质、法定退休年龄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劳务合同约定及工资支付凭证等关键证据,有效抗辩了原告基于劳动关系提出的多项诉求,法院最终采纳被告主要抗辩意见,驳回了原告大部分诉讼请求。这一案件的胜诉,充分展现了黄庆强律师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辩护技巧,为当事人成功维护了合法权益。
在法律的道路上,黄庆强律师始终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在复杂的法律纠纷中寻找公正的答案,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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