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是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债务担保的,债务人可以找保证人为债务提供保证,而保证的方式通常是属于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可以是自然人、企业等。那么连带债务人破产债权人如何申报?下面就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破产连带债务人怎么处理?债务人破产时连带债务人责任未当然免除,仍有连带清偿义务。法院会明确其责任,考虑多种因素确定清偿数额并监督清偿行为,处理时要兼顾各方利益和遵循破产法规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破产连带债务人处理事务有这些要点:债权人可向任一连带债务人主张全债权,在主债务人破产时可双向主张;连带债务人有内部求偿权,已履行义务的可预先申报求偿权;个别清偿或被撤销;管理人要准确认定债务。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作为连带保证人,企业破产后,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提供保证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等的凭证,破产企业会进行债权登记。

【破产债权】破产债权人与破产的连带债务人有什么关系破产债权人与破产的连带债务人间的清偿关系问题,是指在负有连带义务的债务人全体或数人被宣告破产时,破产债权人如何实现其债权。这个问题在破产法的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例如,负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尤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