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而单位解除合同则需要符合一定条件
如果是因为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过错被辞退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如果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情形辞退的,则需要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
您好,我是李律师,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建议您委托我们律所代理,欢迎来电或加我微信(点击头像可查看联系方式)详细了解和咨询,希望能帮到您。
您好,关于您咨询劳动合同纠纷的问题,若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应先和单位协商处理,
在协商处理的过程中搜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试用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有如下情况的,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