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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拒不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怎么办?

2024.04.12 公司法 2662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劳动者拒不办理工作交接的,用人单位不得据此拖欠工资、拒绝办理退工手续,但可以拒付经济补偿金。经合理催告后劳动者仍不办理工作交接,且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其进行赔偿。
单位处理时应当对员工进行通知并告知不办理的后果,对于告知或通知书的送达等留存证据,以便涉诉时进行举证。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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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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