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为了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以执行,或为了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诉讼保全。
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即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期限和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据的期限一致。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法院可要求证据保全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证据保全申请的主体是当事人。
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为了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以执行,或为了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诉讼保全。条件:采取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须具有采取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当事人提出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行政诉讼证据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采取制作笔录、绘图、拍照、录音、录像、提取并保管有关证据等措施使证据价值保存下来的一种诉讼行为。
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证据有可能灭失的危险。证据存在有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形。申请保全的证据是决定仲裁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如果不及时保全将影响仲裁案件的处理。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证据保全的申请。
证据有可能灭失的危险。证据存在有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形。申请保全的证据是决定仲裁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如果不及时保全将影响仲裁案件的处理。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证据保全的申请。
(一)证据可能灭失。如证人因年事已高,患有疾病,有可能即将死亡,应及时取证;作为证据的物品有将腐坏、变质、消灭的可能,应及时将物品的外形、特征等记成笔录,或进行拍照和录像,并将物品及时处理;(二)证据在将来难以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