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工伤待遇在各省的标准有些不同,大致如下可供参考:
1.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
这种情况,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很明确,企业应该严格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应该是在工伤前12月的
平均工资。由用人单位支出。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都由
社保基金支出。
- 法律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低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缴费工资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缴费月数计算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报告编号:NO.202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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