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相关法律,三年以上(含三年)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六个月。签三年合同,试用期最长六月,时长可协商。试用期单位要说明录用条件、支付报酬,双方解约有相应规定。

依据劳动法,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六个月,超六个月部分无效。试用期工资有标准,若单位违规且试用期已履行,需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协商或通过仲裁、诉讼维权。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六个月。试用期用于双方相互了解适应,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工资有明确标准,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试用期劳动者,违法需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三年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法律有一般性规定,试用期有考察双方是否契合的作用,且有相关限制,如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总之三年合同试用期最长六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不同试用期时长不同,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超二个月;三年以上及无固定期限的,不超六个月。以完成任务或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工资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