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法 > 连带保证责任向谁追偿?

连带保证责任向谁追偿?

2024.04.12 公司法 1384人浏览举报
解析
连带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如果有两个连带保证人,其中一个保证人承担债务后,可以向另一个保证人或者债务人追偿。

风险提示: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
1、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
2、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很有利,而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也就相对较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
《民法典》第七百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 30203

    精选解答
  • 60564092

    阅读量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