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在恋爱期间共同购置的房屋,应按共有财产处理。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分割;无协议的,分割时采取按份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同居不属于结婚,所以同居关系当事人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并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因此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不能适用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在实践中,如果同居期间房屋是一个人出资购买,房屋权属登记在一个人名下,这种情形下该房产由个人所有。
购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会给业主发放质量保证书的,在质量保证书规定的年限内房子发生非人为的倒塌或毁坏,国家政府会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如果发生人员伤亡,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连带责任;至于赔偿方面,要看业主或政府和开发商之间的商讨决定。
双方在恋爱期间共同购置的房屋,应按共有财产处理。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分割;无协议的,分割时采取按份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是否能要回,要看是否已经完成了赠与。如果赠与已经完成,就不能要回了。例如,赠送的是房子,已经完成了过户登记,或者赠与的是其他的礼物或钱款,只要不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分手就不能再要回。此外,经公证的赠与也不能撤销。
同居期间引产的,在法律上可以得到的赔偿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营养费; 爱情婚姻都是双方双向的,女方在没有独立抚养孩子能力的情况下,不要未婚先孕。 女方主张的损失费、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是没有法律依据,得不到支持。
“婚前共同买房分手后房子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一)有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 (二)没有协议的,发生纠纷时,应根据平等协商原则,对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划分; (三)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一般法院根据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等。
结婚前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分手处理办法:1、房子由男女双方协商处理;2、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双方在恋爱期间共同购置的房屋,应按共有财产处理。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分割;无协议的,分割时采取按份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恋爱关系终止或同居关系解除后,其间一方有终止妊娠、分娩或遭受暴力伤害等情形,要求另一方负担实际支出或确定将要支出的费用的,可予以支持。恋爱关系终止或同居关系解除后,其间有终止妊娠、分娩或遭受暴力伤害等情形,男方已自愿给付超过实际支出的相关财产,事后男方反悔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恋爱高手总结
免费查看恋爱期间购房分手后房产该如何分割
免费查看恋爱期间购房分手后房产应该怎么样分割
免费查看恋爱期间送的礼物分手需要还吗?
免费查看分手协议书(谈恋爱)
免费查看双方恋爱期间协议书
免费查看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