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
买卖合同纠纷和
执行异议纠纷是常见的法律问题,处理不当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下面通过两个实际案例,看看袁霄霄律师是如何运用专业
法律知识,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的。
买卖合同纠纷:撤诉退费的法律智慧
在这个案例中,2025年
陕西的A
公司与B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A公司起诉至
西安市
未央区人民
法院,最初诉求金额较大。这时候涉及到一个法律知识点,就是
诉讼费用的交纳规则。在我国,
打官司是要交诉讼费的,诉讼费一般是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来计算的,诉讼请求的金额越大,要交的诉讼费也就越多。
袁霄霄律师接手案件后,敏锐地意识到可能出现不利的裁判走向。他迅速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撤诉退费50%”及“
变更诉讼请求按最终标的额计算”的规则,果断向法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将核心诉求调整为“被告返还货款1万元”,并承担诉讼费。这种做法看似简单,实则蕴含着深刻的法律智慧。通过降低诉讼请求的金额,就大大减少了需要交纳的诉讼费。
随后,在2026年4月22日,A公司在恰当的时机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袁律师对诉讼的程序节点把握得非常精准,在法院作出判决前适时撤诉,既保留了另行起诉或和解的余地,又避免了可能的败诉风险和后续执行成本。最终,法院裁定准许撤诉,退还了39600元的受理费,A公司仅损失了25元。
执行异议纠纷:追加被执行人的法律边界
另一个案例是西安的A公司与陕西的B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B公司败诉后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A公司申请追加B公司的原
股东张三、现股东李四及监事王五为被执行人。这里涉及到几个重要的法律知识点:一是认缴制下出资期限未届满的股东,是否可在执行程序中被直接追加为被执行人;二是一人公司原股东是否存在“财产混同”的推定责任;三是监事是否应对外承担公司债务
连带责任。
袁霄霄律师作为张三与王五的委托代理人,展现出了出色的法律运用能力。他仔细审查证据,精准辨析法律适用边界,在答辩中指出申请人对“恶意变更
股权”“财产混同”等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于要求监事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他准确地阐明这混淆了公司内部治理责任与对外债务承担的法律边界。同时,他强调追加被执行人必须严格遵循法定原则,不能将公司经营失败的风险不当转嫁给个人。
法院最终采纳了袁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驳回了A公司的追加申请,有效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这充分体现了袁律师在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和程序法理阐释等方面的专业能力。
案件结果与律师风采
在第一个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A公司成功避免了数十万元诉讼费打水漂,仅损失25元,还保留了后续维权的权利。在第二个执行异议纠纷案件中,张三和王五没有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袁霄霄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拥有10年执业经验,是陕西华格
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股权部首席律师。他深耕公司商事领域,尤其擅长公司股权治理、股东争议解决及各类公司商事纠纷处理。同时,他还担任陕西省律师协会
公司法委员会秘书长、
西咸新区营商环境监督员等多重职务,具备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如果您在公司商事领域遇到法律问题,袁霄霄律师将是您值得信赖的专业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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