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导致婚姻无效的事由是法定的,即由于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婚龄等原因,一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认真审查后,作出的判决是终结性的。也就是说,婚姻效力问题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申请上诉,法院均不予受理。
宣告婚姻无效不可以上诉。婚姻的无效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属无效的,属于终局性判决,当事人无权上诉。也就是说,婚姻的效力问题,人民法院一旦作出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上诉或者申诉,人民法院都不予受理。
不可以上诉。与一般诉讼案件不同的是,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审理与裁判方式只能是判决,而不能适用调解。同时,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实行一审终审,申请人及婚姻当事人不得对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提起上诉。但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后果包括:1、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2、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4、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5、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婚姻被宣告无效后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当事人所生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依然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专利宣告无效的原因包括:专利的主题不在专利法的保护范围之内或者不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三种类型之一;专利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一项发明申请了多项专利等。根据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不符合法律规定,任何人或单位都可以请求知识产权局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宣告无效婚姻的情形有以下这些:(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专利宣告无效的法律效力是: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但对之前已执行的的判决、调解以及已经履行的的民事合同不予溯及。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