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法 > 可以改变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吗

可以改变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吗

2024.04.18 公司法 1536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不可以改变用途,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未经股东大会的决议而擅自改变用途,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风险提示:我国对于公司擅自改变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资金用途的法律会对其之后的经济行为进行相应的限制,这也是为了防止纠纷矛盾的扩大化为之后的处理带来难题, 建议在这种情况下请及时联系律师处理,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十四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改变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应该怎么做

    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张福昊律师 2022.03.15 1612人看过
  • 可以改变公开发行债券所募集的资金的用途吗

    不可以改变用途,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张福昊律师 2022.03.15 1226人看过
  • 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可以用作他用吗

    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不可以用作他用,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张福昊律师 2022.01.23 1022人看过
  • 改变公开发行债券所募集的资金的用途应该怎么处理

    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张福昊律师 2022.03.15 1754人看过
  • 公司公开发行债券募集的资金,是否可以改变资金用途

    公司公开发行债券募集的资金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得到同意的可以改变资金用途。公司对公开发行债券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张福昊律师 2022.02.09 3044人看过
  • 公开发行债券所募集资金可以用作他用吗

    公开发行债券所募集资金不可以用作他用,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张福昊律师 2022.01.23 1412人看过
  • 公司公开发行债券募集的资金,可不可以改变资金用途?

    公司公开发行债券募集的资金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得到同意的可以改变资金用途。公司对公开发行债券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张福昊律师 2022.01.27 1234人看过
  • 公司擅自改变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如何处理?

    公司擅自改变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款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张福昊律师 2022.03.03 1644人看过
  • 公开发行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可以用于弥补亏损吗

    不可以,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

    张福昊律师 2022.03.15 1804人看过

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 33048

    精选解答
  • 57126109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