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可撤销婚姻目前只有两种,一种是当事人因受胁迫而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另一种是当事人患有不适于结婚的重大疾病,但未告知另一方当事人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可撤销的婚姻的具体情形包括: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可以撤销婚姻的情形有以下几种情形:因胁迫结婚的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婚前没有如实告知的婚姻。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因胁迫订立的合同胁迫,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一、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可撤销的婚姻。有以下这些:1、因胁迫结婚的;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不如实告知的。二、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的婚姻。有下列情形:(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1、因受胁迫而结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