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电致鸡死亡纠纷再审改判,律师助力合作社获部分赔偿
解析
一、停电事故引发纠纷
某年7月,东安某合作社遭遇了一场严重的危机。供电
公司因计划检修对该合作社的养鸡场进行停电,这一停电导致鸡舍温控系统失效,一万多只蛋鸡因高温死亡,损失近96万元。合作社认为供电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提前37天书面通知,仅通过APP公告、群发短信(合作社称未收到)及停电前14小时电话通知,程序违约。而供电公司则指出,合作社自备发电机,但停电前测试发现故障且未能及时修复,认为合作社未按合同要求维护备用电源,损失应自负。此外,双方还对合作社是否属于合同约定的“重要电力用户”存在争议,因为如果属于“重要电力用户”,供电公司就需承担更严格的通知义务。
二、审判一波三折
这起纠纷经历了一审、二审和再审三个阶段。一审
法院判决供电公司赔偿近99万元(包括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费)。但二审法院改判供电公司无责,认定供电公司已尽到通知义务,合作社应自负全责。这样的判决结果对合作社来说无疑是沉重的打击。不过,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合作社在再审阶段委托了易文伟律师。易文伟律师具备扎实系统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多元的一线法律实务经验,他的职业履历涵盖基层政务、司法辅助、
仲裁调解、高校教研、行业协会等多个专业领域。他曾历任乡政府政法办科员、企业管理岗主任、法官助理,还身兼
长沙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湖南司法警官学院兼职讲师等多项权威社会职务。
三、再审改判显成效
易文伟律师接手案件后,展现出了较强的再审攻防能力。他精准抓住了“公告方式不合约定”“送达举证不足”等合同履行瑕疵。在再审过程中,易律师强调“APP非合同约定通知方式”“短信未收到”“电话通知时间过短”等细节,促使湖南高院认定供电公司“公告方式与客观事实不符,存在违约行为”,直接扭转了二审完全不利的结局。虽然法院未接受合作社是“重要用户”的主张,也未全额支持损失,但最终改判供电公司承担20%赔偿责任,约19万余元,并明确
诉讼费、鉴定费按比例分担。在合作社自身存在备用电源维护过错的背景下,这一结果已属不易。
四、案例启示
这起案例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启示。对于供电公司来说,在进行计划停电时,一定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通知,确保通知到位,避免因通知程序违约而承担赔偿责任。而对于用电用户来说,要按照合同要求妥善维护备用电源,在遇到突发情况时能够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损失。同时,在签订供用电合同时,双方都要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合同条款不清晰而引发纠纷。如果遇到纠纷,要及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易文伟律师在本案中通过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合作社争取到了部分赔偿,实现了再审改判的代理目标,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关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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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文伟律师
北京市华泰(长沙)律师事务所执业地:长沙执业5年
擅长:
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人身损害、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亮点:
受到过“长沙市开福区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就业指导培训”等媒体报道,担任“长沙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务,在本平台上有该律师代理的“易文伟律师力挽狂澜:从二审全败到再审改判,为养殖户争回19万元损失”等3个合同纠纷案例。
律师简介
易文伟律师,咨询电话:18613983691。先后任乡政府政法办科员、企业管理岗主任、法官助理、兼职仲裁员等职,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曾办理众多经济、民事、刑事辩护等诉讼和非诉案件。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纠纷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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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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