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进行密码重置;登录21世纪人才网点击“找回密码”,下载并填写《密码重置办理申请》表,最后至现场办理相关手续。单位密码重置;由人事专员至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申请。
续办须知:1、续办居住证,应在居住证到期前2个月之内,到原材料申报点,办理续办。2、所有的申报材料均需核对原件。3、申报材料须本人或单位人事部门人员递交,其他人员不得代办。
窗口办理流程: 办理人到居住证受理点填表及提交相关材料; 居住证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和打印受理回执; 制证部门制作居住证; 办理人凭受理回执到居住证受理点领取居住证。
窗口办理流程: 办理人到居住证受理点填表及提交相关材料;居住证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和打印受理回执; 制证部门制作居住证; 办理人凭受理回执到居住证受理点领取居住证。
居住证丢失的,可以补办,但须缴纳工本费,补办的程序和使用的材料,和初次领证一样;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如果有申请材料不齐或者是不合格的情况,比如:履历不完整的,档案遗失不全、社保个税存在问题的等等,这些都会阻碍上海居住证办理的进程, 其次就是你的学历存在问题,比如说没拿到文凭,或者本科所就读学校不被认可,等这样的情况是没法申请居住证积分的。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持证人申请积分的,应当根据《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委托其单位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后,应当将积分材料转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以申请积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满足标准分值的人员可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办理流程:来沪人员至现居住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来沪人员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模拟打分,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