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办理流程: 办理人到居住证受理点填表及提交相关材料;居住证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和打印受理回执; 制证部门制作居住证; 办理人凭受理回执到居住证受理点领取居住证。
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条件: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证人,在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时,申请当月应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
窗口办理流程: 办理人到居住证受理点填表及提交相关材料; 居住证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和打印受理回执; 制证部门制作居住证; 办理人凭受理回执到居住证受理点领取居住证。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持证人申请积分的,应当根据《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委托其单位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后,应当将积分材料转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以申请积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满足标准分值的人员可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持证人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21世纪人才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
办理流程:来沪人员至现居住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来沪人员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模拟打分,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1、来沪人员至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2、来沪人员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模拟打分。3、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申请人可以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申请,也可登录“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服务网”提出申请和预约办理,申请时递交相关材料,包括有效的《居住证》、《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表》以及《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