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违法,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合同标题,聘用人方和劳动者双方的基本信息,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签订此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合同期限,聘用岗位,劳动时间,薪资及其薪资发放方式,双方权利与义务,如果双方有其他约定事项也是可以。最后双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兼职应该属于我国法律中所称的非全日制用工,此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否签合同双方自愿,最好是签订协议,方便以后的举证。
《劳动合同法》关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其中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兼职劳动合同:(一)劳动者的兼职行为经用人单位提出,劳动者拒不改正。(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兼职”行为属于用人单位禁止的严重违纪行为。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终止不需要订立协议,只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解除劳动证明即可。
外籍员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务外包公司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合同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与劳务外包公司建立的承包合同关系,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提供劳务的劳动者和发包企业之间没有直接法律关系,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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