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和经销商的区别:(一)代理的双方是一种代理关系,而经销双方则是一种买卖关系。(二)代理是以委托人即厂商的名义销售,签订销售合同,而经销商则以自己的名义从事销售。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涉及到商标侵权案件,经销商是否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呢。我国商标法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即使不存在侵权商品的制造行为,销售侵害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仍然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签订经销商协议的注意事项如下:(1)考察经销商是否合法存在,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果对方是无独立法人资格的挂靠单位,或单位产权不清,或是根本不存在的虚假单位,最好不要与其合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第一批实施三包的部分产品共18种:自行车、彩电、黑白电视、家用录像机、摄像机、收录机、电子琴、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器、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钟表、摩托车。2.新三包规定中明确,实行三包的产品目录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3.随着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微型计算机、家用视听产品等4种产品加入,截至目前,我国共有22种产品被纳入“三包”范畴。4.进口产品同样适用于新三包规定。5.未纳入新三包规定的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销售者均应依法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并赔偿由此而受到的损失。
三包责任范围就是包退,包换,包修。通常情况下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是国家为了保证商品质量而做的规定,三包规定包括:三包规定:三包范围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经销商授权书注意事项:1.委托的期限一定要写明起与止的时间,不写起止的时间,就容易引起争议。2、特别授权委托书如果是公民之间的,应当办理公证,以确保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
保修期内,电器打雷导致电器损坏一般的厂家是不会对其进行保修的,因为常见的电器说明书上都会标注:雷击损坏属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范围,不在保修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