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故意犯罪一个是过失犯罪,都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类的犯罪。危险驾驶罪最多的就是醉驾;而交通肇事罪大多数是伴随人员的伤亡,仅仅财产损失的比较少。你是在做法学题还是遇到实际的问题了?如果是醉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达到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那么醉酒驾驶本身也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不会两罪单独评价,而是从一重罪处罚,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条款】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涉及两罪重要的专业性区别方面的问题,要根据案件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所以此种情况下需要您提供更多的案件细节才能得出分析结果。但就两罪的主要区别给您做出如下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指导意见及相关典型案例的通知》(法发〔2009〕47号)明确,“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根据该规定,若行为人仅有一次碰撞行为,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对于危害结果发生持有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则应当认定其属于过失犯罪,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较为适宜。但是,如果行为人在发生肇事事故之后,为了逃逸或者其他目的而继续驾车冲撞的,说明行为人为了逃逸或者其他目的而置他人生命和财产于不顾(使之处于高度危险状态之中)。这种情形下,可以充分说明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严重的危害后果而继续实施该行为,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你好,我是毕诗雄律师。区别很多,就说说量刑标准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是三年至十年。而交通肇事罪的量刑起点很低拘役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好要了解详细情况。具体咨询详细沟通下?建议委托律师帮你,详细咨询 可以相关信息发给我看看可选择下方专问咨询
这两个罪名一般不同时出现。你是酒驾后发生了交通事故并造成他人伤亡、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