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生了交通肇事行为的时候,有的人会进行逃逸处理,这个人数还是挺多的,那么要认定交通肇事逃逸,这个方法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即,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以下这几种情况都算是肇事逃逸:1、明明知道出了车祸却跑掉;2、觉得自己没责任就开车走人;3、喝醉酒或是没驾照,报警后不去现场待着反而走了再回来;4、把人送去医院就不管了,还偷偷溜走。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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