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等。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等。
定罪方面:(1)是否存在责任阻却事由,如犯罪主体的年龄、犯罪时的精神状况,是否存在紧急避险的情形等;(2)是否存在共同犯罪、胁从犯等情况。无论是定罪还是量刑,都需要及时充分取证,积极的开展律师工作是影响最终结果的基本前提。
如果被告人仅因“肇事后逃逸”情节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并由此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的,该“肇事后逃逸”行为不应再作为加重处罚的情节。
1、交通运输肇事的成立条件是:犯罪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大损失的行为;主体为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运输肇事的成立条件是:犯罪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大损失的行为;主体为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交通运输部门要撰写好答辩状。答辩状是交通运输部门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最重要的诉讼文书;交通运输部门要整理好证据材料。行政诉讼是全面审查,因此,不管行政起诉状提出哪些问题,交通运输部门都要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所有证据。
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的量刑: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出境;1、涉嫌携带不准出境入境人员,需要核实;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出境口岸的;3、涉嫌携带危害国家安全、利益和社会公共秩序的物品,需要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