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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49条的规定: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关于协调人员,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50条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等三方面的人员,共同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如果协商不成呢,根据...

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如何处理?华律网小编在下文就为大家带来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其处理办法为,工会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工会可以根据仲裁协议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在我国劳动合同领域,集体合同是一种形式,一般有工会统一于劳动单位商定签署,由于涉及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其中存在着很多法律问题,那么集体合同在协商过程中的争议处理程序是怎样的?今天,华律网小编就为您整理了如下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华律网小编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4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53条规定.协调处理集体合同争议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受理协调处理申请:即由申请处理的一方或者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