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勘查;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罚;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赔偿调解;5、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交通事故发生这样解决:1、驾驶人立即停车,保护现场;2、造成人身伤亡的,立即进行抢救,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3、未造成人身伤亡,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4、有争议的,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5、无法解决争议的,可以提起诉讼。
小的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首先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1、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好事故现场。2、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3、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1、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好事故现场。2、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3、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