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管理主要运用于控股经营且拥有多家投资主体多元化子公司的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本身不从事生产经营或生产经营所占总业务的比重较低,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之间以股权关系为纽带,对子公司以资本经营为主。
集团公司成立条件主要包括: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2、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4、需要同时满足公司的设立条件。
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公司清算流程: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通知、公告债权人;债权申报和登记;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注销登记。
控股集团公司是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纯粹控股公司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只是凭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进行资本营运。混合控股公司除通过控股进行资本营运外,也从事一些生产经营业务。控股公司不但拥有子公司在财政上的控制权,而且拥有经营上的控制权,并对重要人员的任命和大政方针的确定有决定权,甚至直接派人去经营管理。也称母子公司制。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由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提出申请。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二)企业集团章程;(三)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四)母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五)其他有关文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企业集团登记,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企业集团章程;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母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其他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