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是指依法批准的发明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其发明成果在一定年限内享有的独占权或专用权。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就不再受法律保护。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专利权,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对于动物和植物品种不授予专利权。但动物和植物品种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等。
1、发明创造具有新颖性;2、发明具有创造性。所谓创造性,就是指这个新的发明与现有的相关技术比较,有更加突出的特点和进步,或者说这个发明是一个全新的领域;3、发明创造具有实用性,这指的是该项发明创造能够用于制造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地效果。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指一项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应当具备的实质性条件。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为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专利权授予的实质条件是: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
发明专利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2、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3、不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