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是指依法批准的发明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其发明成果在一定年限内享有的独占权或专用权。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就不再受法律保护。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发明专利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2、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3、不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专利权的定义: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授予专利权要具备以下条件: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
实用新型专利权授予的条件有:1、新颖性。2、创造性。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3、实用性。该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有以下这些:(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等。
(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