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为:1、监事应当对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的,可以进行罢免;2、监事还应当对公司的财务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给予纠正,工作人员要承担责任的,还应当追究其责任;3、监事还应当监督公司的经营状况,发现异常的,应当进行调查。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则其职权包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检查公司财务等。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等。
监事会职权有:1、检查公司财务;2、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3、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4、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为:1、监事应当对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的,可以进行罢免;2、监事还应当对公司的财务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给予纠正,工作人员要承担责任的,还应当追究其责任;3、监事还应当监督公司的经营状况,发现异常的,应当进行调查。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等。
监事会的职权有:检查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负责监督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负责检查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查阅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负责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等财务资料等。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