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实施的减少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危及债权人的债权时,管理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破产法》设置撤销权制度的目的是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维持债务人的财产状况,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无偿转让财产,无偿转让财产是指债务人在没有取得对价的情况下,将属于自己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是指债务人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对于依法或者依约享有的债权,予以放弃等。
(1)我国企业破产法的立法指导思想是促进企业不断提高和发展,使其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2)我国企业破产法把对濒临破产企业的挽救作为重点内容,(3)我国企业破产法对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的生活和就业做出明确规定:(4)我国企业破产法明确规定了企业破产后,法定代表人、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以通知书形式送达破产案件受理通知的债权人,债权申报期限为收到通知后一个月,以公告形式送达的债权人,申报期限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破产债权申报期限,是指法律规定的债权人行使破产参加权,向法院或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要求参加破产清偿的诉讼期限。
(一)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于债权人利益。(二)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行为发生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临界期间。(三)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存在有基于被撤销行为而实际获益的人。(四)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破产债务人主观上要有恶意。
破产撤销权与民法撤销权的关系为:破产撤销权制度是民法上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在破产法上的延伸。破产撤销权,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破产法》适用范围:《破产法》适用范围从全民所有制企业扩大到所有的企业法人,涵盖了我国境内所有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区分所有制性质,无论是国有企业、私有企业,还是外资企业。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