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伍贤喆律师自2009年进入法律行业,拥有律师与专利代理师双重身份。这双重资质使他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领域能够充分发挥优势。他如同掌握多把钥匙的人,能在知识产权各领域灵活应对。无论是企业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还是商业秘密保护、著作权登记等事务,他都能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的解决方案。
伍贤喆律师的执业经历丰富多样。他曾代理上海某大型国企的专利申请,为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提供法律保障;担任上海某航空公司、核电公司的法律顾问,负责知识产权、处理数据和个人隐私合规业务,助力企业合法合规运营;还代理了上海某大型化妆品出海企业的产品FTO报告和欧美专利的PCT申请,帮助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在代理某投资公司投资创新型企业附加知识产权条款的股权回购问题时,因被投公司未履行知识产权开发义务,成功判决要求其回购并承担违约责任,为客户挽回了经济损失。
伍贤喆律师是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专家顾问团成员。这一身份既是对他专业能力的认可,也让他肩负起更多责任。他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政府部门在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方面提供建议和支持,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伍贤喆律师秉持“预防为先、保护为主、维权为辅”的服务理念,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精细化的知识产权解决方案。他拥有理工与法律交叉融合的多元化行业背景,能与企业技术团队精准对接。深入了解企业的现有技术水平、研发方向和经营模式后,他能挖掘企业实际技术创新点,排查知识产权领域的潜在风险。通过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布局规划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他帮助企业将技术创新转化为竞争优势。
在技术评估与技术保护领域,伍贤喆律师实战经验丰富。他结合企业产品技术特性,开展规避设计、侵权风险检索等工作,降低企业上市产品的侵权风险。在企业上市的关键时期,他凭借专业的FTO分析能力,排查企业知识产权潜在隐患,规避重大知识产权诉讼风险,保障企业上市进程顺利推进。
伍贤喆律师曾办理过一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在这个案例中,原告持有酒瓶外观设计专利,指控两被告销售回收灌装假酒,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伍贤喆律师采用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做专利侵权比对,严格审查合法来源与酒类流通凭证,结合虚假宣传情节认为回收旧酒瓶不属于权利用尽。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简单来说,就好比你买了一部有独特外观设计的手机,厂家没有授权给别人仿造、售卖和这部手机外观一样的产品,其他人要是这么做了就是违法的。在本案中,原告持有酒瓶外观设计专利,被告销售回收灌装假酒的这种行为,就属于未经许可销售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情况。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认定被告侵权的责任划分,是判定被告需要停止侵权并销毁库存的重要法律依据。
最终,案件认定部分产品落入专利保护范围,判令停止侵权并销毁库存。这一结果体现了伍贤喆律师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技巧。
伍贤喆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不懈努力,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贡献力量。未来,他将继续秉持专业、严谨、高效的服务宗旨,帮助更多企业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屏障,提升市场竞争力。
关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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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贤喆律师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上海执业17年
擅长:
知识产权、法律顾问、经济犯罪、著作权、商标
律师简介
伍贤喆律师(咨询电话:13816832562):自2009年起正式执业,现在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作为合伙人律师。伍贤喆律师同时具备律师与专利代理师双重专业资质,深耕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十余年,始终秉持专业、严谨、高效的服务宗旨,为各类企业提供全方位、精细化的知识产权解决方案,助力企业构建坚实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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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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