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的设置有以下要求:1、成员不得少于三人。2、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3、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的设置有以下要求:1、成员不得少于三人。2、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3、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有要求,监事会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监事会的设置有以下要求: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我国《公司法》规定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有限责任公司法规模较小、股东人数较少的,可以不组成监事会,只设立1至2名监事。
监事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为:1、监事应当对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的,可以进行罢免;2、监事还应当对公司的财务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给予纠正,工作人员要承担责任的,还应当追究其责任;3、监事还应当监督公司的经营状况,发现异常的,应当进行调查。
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产生的方法有: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法拉规定有限公司一般要设立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但是对于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就可以设一到两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主席一般来说就是一个虚职,没什么实质性权利,主要负责笼统的工作。例如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人员、财务资料等事务。监事会主席是可以负责监事会的日常工作的,也可以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是对股东负责的,监事会主席也是由全体的监事过半数选举才产生的。如果是股东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可以不用设立监事会的。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监事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监事会人数有以下规定:1、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2、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3、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