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企业向股东分派股利,是企业利润分配的一部分,包括股利支付程序中各日期的确定、股利支付比率的确定、支付现金股利所需资金的筹集方式的确定等。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在制定股利分配政策时,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股利,是指依股份支付给持股人的公司盈余。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也不得分配股利。如果为优先股的股利,就是金融负债;如果为普通股的股利,由于普通股不属于债务,也就不能算金融负债,只能算经营项了。
首先没有退股一说。股权想退出,只有三种途径,第一种股权转让,转让的价格要和受让方协商;第二种,减少注册资本,比方公司注册资本100万,投入20万,现在要退出,那就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减少至80万。第三种,清算,作为股东可以提出清算。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股权质押期间股利由质权人收取,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前款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股利支付形式如下:1、现金股利,是用现金支付股利;2、财产股利,是以现金以外的资产支付;3、负债股利,是公司以负债支付股利;4、股票股利,是通过增发股票支付。
公司制定各种考核扣钱,满足以下条件的不违法:与职工通过平等协商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扣除绩效工资后,所获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其他。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是不能中途退股的,自然也不存在退股之后的利益分配问题。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公司股东不得出现抽逃出资的情况,撤销退股只能出现在公司解散或者连续五年不分红等的情况下。
公司股东围绕利润分配发生争议,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公司股东的投资偏好不同,在追求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时存在分歧;二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压迫小股东,自己通过职务薪酬或关联交易从公司获利而使小股东分文不得。 原告要求公司给付利润应具备如下条件。
股利分配虽然是股东的本质性权利,但有可能被股东因其利己性强行无理的进行分配,从而危及公司的资本充实,侵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公司对股东所做的分配只能来源于公司的利润,而不得来源于公司的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