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领域,
合同纠纷如同潜藏的暗礁,让不少企业在前行中遭遇困境。许多企业在这类纠纷里,常常陷入各种误区。比如,对合同效力缺乏清晰认识,当合同被认定无效时,不知怎样处理结算问题;对结算规则理解不准确,随意否定已经确认的结算结果;在款项性质的界定上含糊不清,无法精准区分不同项目的工程款。这些问题就像一颗颗定时炸弹,往往会让企业面临高额赔付风险,遭受经济损失。
接下来,为大家讲述两起因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引发的纠纷案例,这两起案件均由
江苏煜衡
律师事务所的花蕾律师参与处理。花蕾律师毕业于
南京工业大学法学专业,2009年正式开启执业生涯,现任江苏煜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同时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荣获
盐城市十佳青年律师、江苏省优秀
法院值班律师、盐城市
大丰区优秀律师等荣誉。他始终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准则,专注于处理建设工程等领域的法律事务。
第一起案例中,由于工程项目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工程竣工结算后,施工方却否认共同确认的结算结果,对工程造价下浮比例、工程费用计取方式以及已付工程款归属提出诸多异议,还起诉要求高额工程款及利息。而在第二起案例里,施工方以发包方拖欠千万余元工程款为由提起诉讼,主张抛开事前约定,按照工程审计原始造价进行结算,并要求支付高额逾期利息。
这两起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
合同无效时的结算规则、造价下浮约定的效力、已付款项的定性以及逾期利息的计算等方面。面对这些复杂的情况,花蕾律师开展了一系列常规却至关重要的工作。在证据梳理方面,律师第一时间调取包括招投标文件、合同、
承诺书、结算审核报告、银行承兑汇票、收款凭证等全套资料。以第二起案例为例,不仅梳理出双方关于造价下浮的书面合意,还结合施工范围、付款时间,甄别争议款项,区分案涉工程与合同外工程款项。在法律关系梳理上,精准界定合同效力、结算文件法律效力、工程计价规则以及举证责任,结合《
民法典》及建工司法解释明确答辩思路。
在应对具体难点时,律师的处理方式颇具借鉴意义。当施工合同无效但对方主张不参照合同结算条款时,明确法律裁判规则,指出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可参照事前书面承诺、合同约定进行结算;若对方主张部分费用不得参与造价下浮,精准区分行业计价规范与法律强制性规定,论证约定的合法性;针对对方否认部分已付款为案涉工程款,全面梳理原始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依据举证规则让对方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要是对方反悔共同签章的结算审核报告,紧扣商事诚信原则,说明事后单方推翻结果法院不会支持。
那么,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企业该如何进行标准化维权呢?
首先,要及时固定证据。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妥善保存各类合同、协议、承诺书等书面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图纸、
签证单、往来函件等资料,同时也要留存好银行转账记录、收款凭证等款项支付方面的证据。
其次,准确分析法律关系。一旦出现纠纷迹象,尽快评估合同效力、结算规则等法律关系,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然后,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专业律师能够深入梳理案件,制定合理的维权策略,在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方面提供专业支持。
最后,积极参与庭审。在庭审中保持清晰的逻辑,围绕核心争议点进行有理有据的抗辩,还原案件事实,让法院采信己方观点,最大程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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