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法 > 建设工程的欠付工程款的利息起算时间如何确定?

建设工程的欠付工程款的利息起算时间如何确定?

2024.04.11 公司法 1770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若对付款时间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应付款之日为: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风险提示:当事人对于欠付工程款利息没有约定的,承包人可以主张利息,对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怎么确定欠付工程价款利息的起算日?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张福昊律师 2022.02.16 801人看过
  • 欠付工程款的利息什么时候开始起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支付。

    张福昊律师 2022.02.16 1575人看过
  • 欠付工程款的利息什么时候给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2018.12.13 1206人看过
  • 对发包人欠付工程款范围如何确定?

    发包人付工程款的范围,可以依据承包合同确定。承包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张福昊律师 2022.01.14 34人看过
  • 欠付的工程款包括哪些

    欠付的工程款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签证款和保修款,双方有了争议未能形成签证的,就是索赔款。一般由成本部审查造价由财务部付款,根据总造价减去已支付的款剩下来的就是未支付的工程款。

    2018.11.28 1860人看过
  • 工程款时效如何起算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张保明律师 2020.08.12 1324人看过
  • 欠付工程款的利息应当从什么时候计付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2019.01.11 1573人看过
  • 应付工程款时间如何确定?

    付款时间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确定;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张福昊律师 2021.12.31 3432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工程款怎么处理

    建设工程合同被判决无效的,工程款怎么支付要看工程竣工验收是否合格而定,验收合格的需要支付工程款。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2018.11.27 1243人看过

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 33048

    精选解答
  • 57098993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欠付工程款之日如何确定
    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规定,超过在工程价款支付之日,就是拖欠工程款之日。如果有约定的,约定之日就是支付工程款期限,未约定的,工程实际交付之日是付款日期。
  • 无效建设工程合同的欠付工程款是否有利息
    倘若当事双方就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计算方式和标准达成过明确的协议,则依该协议为准进行处置;倘若没有此类约定,那么应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来计算利息。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欠付工程款应否支付利息,利息自何时起算
    我们是一家建筑单位,承包了一个工程,现在建设单位欠付我们工程款,我单位准备起诉,但是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对欠付工程款的利息没有约定,请问,欠付工程款应否支付利息,利息自何时起算?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 对发包人欠付工程款范围如何确定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承包合同或者施工合同的,要约定工程价款。所以发包人付工程款的范围,可以依据承包合同确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或者向法院起诉确定。
  • 如何确定建设工程的竣工日期和工程款利息的起算日
    一般按照下述方式来确定竣工日期:(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等等。一般按照下述情况确定工程款的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交付之日为工程款的应付款时间。(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为工程款的应付款时间等等。关于...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