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复杂
财产分割引纷争
女方与男方均为
再婚,婚后未育子女。女方婚前经营多家
公司且持有大量房产,男方为公职人员。双方
分居后女方
起诉离婚,一审
法院对双方名下存款、公司收益等进行了分割,女方需支付男方213万余元。但双方均不服上诉,女方认为财产均属个人财产不应分割,男方则主张应多分财产。此案涉及
婚前财产与婚后收益混同、公司
股权代持争议、多套房产权属认定、婚前财产协议效力、投资款返还主张、家暴及过错举证、鉴定报告完整性争议等诸多复杂问题,案件办理难度极大。
二、受托介入:梳理核心争议焦点
周凌古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即展开了细致的阅卷工作。他认真梳理每一份证据,包括女方与前夫的
离婚调解书、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代持股协议、入股协议、婚前财产协议、银行流水、
购房合同、收款
收据等。通过对这些证据的分析,周律师归纳出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如如何区分
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协议的真实性及法律效力、公司净收益的准确计算等,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核心辩护观点分层呈现
(一)构建婚前财产证据链
周凌古律师组织多方证据,构建了完整的婚前财产证据链,充分证明女方婚前已拥有大量财产,
婚后财产形式的转换并不改变个人财产的性质。这些证据相互印证,有力地支持了女方关于财产归属的主张。
(二)论证婚前财产协议效力
针对男方否认婚前财产协议原件存在的抗辩,周律师通过照片拍摄时间、背景、内容细节及双方
结婚登记情境等多方面因素,详细论证了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这一观点最终在一、二审中均得到了法院的认可,为家具归属及投资款返还问题奠定了基础。
(三)反驳公司收益分割主张
周律师指出司法会计鉴定未计入公司大量应付账款、场地租赁费、
银行贷款、税务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等,导致净收益计算不完整。同时,强调公司涉及股权代持及案外人权益,且公司债务负担问题争议较大,不宜在离婚案中直接分割。这一观点也被二审法院采纳,公司收益部分未在此次判决中处理。
(四)争取投资款返还权益
依据婚前财产协议第三条,周律师详细论证20万元投资款系女方出资,男方应按50%比例返还10万元。对于一审未予处理的这一遗漏事项,周律师据理力争,最终二审改判支持了这一请求。
(五)合理抗辩房产分割主张
针对男方主张的婚内购
买房产和婚后建房,周律师分别进行了合理抗辩。对于婚内购买房产,他论证购房款均系女方婚前财产支付,男方未出资也未还贷,虽在
贷款合同上签字但仅为配合手续,不改变个人财产性质;对于婚后建房,他论证土地系女方婚前取得,建房资金来源于转让婚前土地所得。这些观点最终使二审维持了一审对房产权属的认定。
四、办案推进与最终结果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周凌古律师积极与法院沟通,在质证和庭审环节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经过不懈努力,二审法院改判:维持离婚及家具归属判项;撤销一审财产分割判项;女方名下存款483万余元,男方享有10%即48.3万元;男方名下存款、
公积金及婚后还贷收入59.1万余元,女方享有10%即5.9万元;男方返还女方投资款10万元;三项抵扣后,女方仅需给付男方32.4万元,较一审的213万元大幅减少。公司收益部分因涉及债务及案外人权益,二审不作处理,可另行协商或另案解决。
五、案件价值升华
这起再婚夫妻巨额财产分割案的成功代理,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司法在处理复杂婚姻财产纠纷时的公正与严谨。在婚姻关系中,财产分割问题往往涉及到当事人的重大利益,通过专业的法律代理和公正的司法裁判,能够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这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有助于推动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六、律师简介
周凌古律师拥有4年专职律师执业经验,现执业于云南天外天
律师事务所,担任过云南同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他深耕民商事诉讼与刑事辩护领域,专注办理婚姻家事、合同争议、劳动维权、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各类诉讼法律业务。他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成熟的庭审实战经验与高效的案件处理能力。执业以来,始终秉持诚信尽责、专业务实、以客户合法权益为核心的执业理念,精准梳理案件事实、明晰法律争议焦点、制定周全诉讼策略,用心承办每一起案件,全力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最优的法律结果。长期深耕昆明本地司法实务,熟悉当地司法裁判规则与办案流程,擅长处理复杂疑难民商事纠纷与刑事案件,兼具诉讼实战经验与企业法律顾问服务能力,办案风格严谨细致、沟通高效、责任心强,深得当事人认可与信赖。同时担任石屏县妇幼保健院、建水县妇幼保健院等多家单位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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