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职权有:1、检查公司财务;2、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3、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4、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为:1、监事应当对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的,可以进行罢免;2、监事还应当对公司的财务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给予纠正,工作人员要承担责任的,还应当追究其责任;3、监事还应当监督公司的经营状况,发现异常的,应当进行调查。
监事会的职权有:检查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负责监督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负责检查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查阅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负责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等财务资料等。
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等。
公司监事会的职权包括以下这些:(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等。
监事会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等。
监事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为:1、监事应当对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的,可以进行罢免;2、监事还应当对公司的财务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给予纠正,工作人员要承担责任的,还应当追究其责任;3、监事还应当监督公司的经营状况,发现异常的,应当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