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军人名下的复员费和自主择业费在离婚时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审理涉及分割此类一次性费用时,以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按费用总额和具体年限均分得出,具体年限与入伍年龄等有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关于离婚时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怎样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这个海军队拿到手的钱数,就是把所有的钱都平分到每一年里算出来的。具体来说,就是用70岁除以军人入伍那年的年纪,得出的数字就是每年能拿到的钱数啦。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自主择业费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述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