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结婚时间
您好,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应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值是指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和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举例:如某军人是18岁参军,36岁退伍,25岁结婚,复员时分的员费、自主择业费共30万,婚姻存续时间为11年,则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为:300000/(70-18)×11=63461元。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军人复员费用配偶所得部分是以夫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计算夫妻共同财产。如你当兵10年现已退伍,但是你跟你爱人是在你当兵后第5年结婚,也就是你爱人伴你走过军旅生涯的时间只有5年时间,假设按你当兵10年计算退伍费用有100万,100万退伍费/10年兵龄=10万(每年),10万*5年结婚时间=50万(婚内共同财产)/2=25万(一方财产)。
你好,没有特别约定一般情况是均分,具体需要结合你们家庭特别情形进行分析。建议你与律师取得进一步咨询。
您好!根据最新的民法典,婚前工资属于婚前财产,只要有证据证明该财产属于其婚前所获得的薪金,就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某些情况下会缺失相关证据,因此通常会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您想更进一步的了解财产方面的相关内容,可以与我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