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谅解自首情节时可以减轻量刑。《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没有,孕妇犯罪后的刑罚量刑有一定的特殊保护,但不意味着孕妇犯罪可以免除或减轻刑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刑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依据《刑法》第十七、二十七、二十八、六十七、六十八条等规定,具备未成年从犯、胁从犯、或者自首、立功等情节的,可以或者应当减轻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可视情况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触犯故意伤害罪,有以下情况可以减轻处罚: 1、有自首。
对减轻行政处罚的情节是这样规定的: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2、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等。
如果属于强奸未遂,这个时候一般也是需要进行处罚的,但是处罚会减轻,因为属于未遂情节,在这个时候需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 强制措施 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如涉案人员能够自首、积极退赔退赃,主动降低犯罪行为的危害后果,或有立功等情形,可以争取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