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加盟
公司倒闭可以追究其
股东责任的主要有以下这些情形:
1、公司股东存在抽逃出资等行为的,可申请变更、追加抽逃出资、出资不实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
2、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在原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可申请追加原股东作为被执行人。
3、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公司,可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4、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
注销登记,可申请变更、追加清算义务人为被执行人。
5、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出现解散事由后,可申请追加无偿接受其财产的股东、出资人或主管部门作为被执行人。
6、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可申请追加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书面承诺对被执行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第三人为被执行人。
7、对于公司股东减资未通知
债权人,也未提供担保的,公司债权人可以在该股东减资的范围内主张其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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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十九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原股东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二十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报告编号:NO.202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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