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业务是指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那么工程监督管理单位是否可以转让工程监理业务呢?华律小编为您解答。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由具有法定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根据发包人的委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发包人对工程建设过程实施监督的专门活动。作为建设
一、工程造价低于或等于500万元时,收费比例不得低于2.5%;二、当工程造价介于500万元与1000万元之间时,其收费率为1.9%-2.5%;三、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和5000万元之间时,收费率定为1.3%-1.9%;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未来的方向,应当回归我们引进监理制度的初衷,建立我们自己的咨询工程师体制。新的《建设法》正在修订当中,应当用项目管理制度取代目前的监理制度,遵从实际,也与国际接轨。法律咨询:监理单位编制监理大纲有哪两个作用的咨询律师回答:一是使业主认可监理
在不宜公开招标的机密工程或没有投标竞争对手的情况下,或者是工程规模比较小、比较单一的监理业务,或者是对原工程监理企业的续用等情况下,业主也可以直接委托工程监理企业。法律咨询:监理大纲中主要的监理对策有哪些?律师回答:根据监理招标文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