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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可以转让吗

2019.01.31 合同纠纷 1720人浏览举报
解析
不能转让。因为工程监理和施工都属于工程转包,所以都不能转让。
除非因特殊原因,经业主同意,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更换监理,但不能由原承包单位转让。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报告编号:NO.2019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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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绍熙律师 2023.06.14 332人看过
  • 解除监理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解除监理合同的条件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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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除监理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解除监理合同的条件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郭露丝律师 2020.05.30 2529人看过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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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保明律师 2023.06.07 486人看过
  • 监理合同订立的条件有什么

    1、监理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也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作为委托人必须是有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落实投资计划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作为委托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并且所承担的工程监理业务应与单位资质相符合。2、监理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工程项目建设程序。3、委托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所签订的其他合同,如勘查设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产生新的物质或信息成果,而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即监理工程师凭据自己的知识、经验、技能受业主委托为其所签订的其他合同的履行实施监督和管理。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监理合同划人委托合同的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编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陈绍熙律师 2023.05.18 351人看过
  • 监理合同订立的条件有哪些

    1、监理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也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2、监理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王鹤然律师 2022.06.30 714人看过

聂俊

上海昌鑫律师事务所

聂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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