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购房合同签了吗,如何约定的?因为什么原因不想要了? 尚需了解具体情况方好分析判断。
1、需要结合双方签订协议的内容,一般是不能退的,无法统一回答。2、具体可以参考《房屋买卖定金到底能否退还, 20个案例助您明白》,百度搜索该文有具体详细解答。3、进一步咨询,您可以添加v或电话进行一对一咨询,我们可以给您更专业的建议。
参考规范:
核心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您好,具体要看退的理由,没有正当理由定金是不退的。
您好,如果是定金,则不予返还。
定金是制约双方违约的一种制度。如果买方随意解除合同,定金不退,如果卖方随意解除合同,则双倍返还定金。这样分析可以认为,如果买家没有合理原因只是不想买了,那么定金是不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