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遗失仍可办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双方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可以提交婚姻状况证明。
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基本上是不影响的,经过协商一致,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来办理离婚登记。
只有一人丢失了结婚证,则可以拿对方的那一本去民政局办理离婚。两人均丢失了结婚证,则必须要先去民政局开一份证明材料,才能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直接去民政局补办结婚证,再进行离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如果是结婚证丢失了,夫妻任一方可以去当地民政局申请调取一份婚姻登记信息,或者如果手里有户口本,两者择其一只要能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将此证据作为存在婚姻关系证明,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
夫妻双方中只有一人丢失了结婚证,则可以拿对方的那一本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夫妻双方中两人均丢失了结婚证,则必须要先去民政局开一份证明材料,证明两人属于合法夫妻,并且对结婚证丢失做一份书面证明,并将该证明存档。接着才能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结婚证遗失可以离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补领以后再申请离婚登记。
1、结婚证遗失可以离婚。双方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时,结婚证丢失的可以先办理结婚补办手续,补办以后再申请离婚登记。2、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