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人丢失了结婚证,则可以拿对方的那一本去民政局办理离婚。两人均丢失了结婚证,则必须要先去民政局开一份证明材料,才能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直接去民政局补办结婚证,再进行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基本上是不影响的,经过协商一致,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来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是结婚证丢失了,夫妻任一方可以去当地民政局申请调取一份婚姻登记信息,或者如果手里有户口本,两者择其一只要能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将此证据作为存在婚姻关系证明,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
夫妻双方中只有一人丢失了结婚证,则可以拿对方的那一本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夫妻双方中两人均丢失了结婚证,则必须要先去民政局开一份证明材料,证明两人属于合法夫妻,并且对结婚证丢失做一份书面证明,并将该证明存档。接着才能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结婚证遗失可以离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补领以后再申请离婚登记。
1、结婚证遗失可以离婚。双方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时,结婚证丢失的可以先办理结婚补办手续,补办以后再申请离婚登记。2、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
(一)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二)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三)先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
可以补领结婚证,然后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双方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