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胁迫结婚不算无效婚姻。受胁迫结婚属于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可以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行为。
婚姻无效不算离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离婚后就不能申请婚姻无效了,因为离婚后说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在法律上来说,双方就已经不是夫妻了。无效婚姻包括:(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1、因胁迫而结婚不能算无效婚姻,而算可撤销婚姻。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3、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分居多少年都不算离婚,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如果分居满2年以上,法官可据此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判决双方离婚。
离婚后不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因为离婚后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在法律上来说,双方已经不是夫妻了,不存在婚姻关系,所以不能也没必要再申请过去的婚姻无效了。
不可以,因为此时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在法律上来说,双方已经不是夫妻了,所以是不能申请的。对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况是要满足法律上规定的条件的。
不能。因为离婚表示没有婚姻关系,也就不肯存在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是指建立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违反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不履行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而建立的婚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
婚姻是否有效与是否同房没有关系。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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