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院处理公诉案件有关键环节。审查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决定是否起诉,可要求补充侦查。代表国家出庭公诉并监督法院审判活动,在公诉案件处理中起把关和监督作用以保法律实施和公平正义。

案件到检察院后,先审查受理,看材料是否齐全,不齐全可能要求补充。接着审查起诉,根据情况决定起诉、不起诉或补充侦查。提起公诉后派员出庭支持公诉,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人或被不起诉人不服可申诉或起诉。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全面审查决定是否起诉。起诉后法院开庭审理,公诉人举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辩护,法院作出判决,整个过程依法进行以保公正、权益。

检察院撤诉处理案件要遵循程序,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如证据不足、情节轻微等)时决定撤诉,制作决定书写明理由依据送达法院,法院依法处理,撤诉后诉讼程序终止,有新情况可再起诉,这是严肃的司法行为。

检察院传唤案件时要严肃对待。要先联系了解详情并按时到达,途中梳理案件准备材料,到达后遵守规定如实陈述,交流时准确表达、尊重检察官并积极配合,有异议可合法申诉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