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自愿离婚可先补登记再离,否则起诉;一方要离另一方不同意也可起诉。之后符合实质要件未补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夫妻感情破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可以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那么民法典中解除事实婚姻关系能不能调解?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事实婚姻指未登记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的男女关系。解除事实婚姻分情况,1994年2月1日前符合实质要件按事实婚姻处理,之后符合的需补办登记,未补办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事实婚姻指未登记以夫妻关系同居且群众认可的两性结合。解除事实婚姻分情况,94年2月1日前符合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需诉讼离婚;之后的应补办登记,未补办按同居关系处理。

事实婚姻关系解除依具体情况而定,符合条件可补办登记确立夫妻关系,未补办按同居关系处理。同居关系协商一致可解除,协商不成起诉,法院一般处理财产和子女问题。解除时要收集保留证据,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