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不是。离职证明可以为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终止合同不是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合同的终止只向将来发生效力。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主要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
不一定是,公司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才是开除,另外开除是通俗的说法,法律上的说法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那就不叫开除。
终止合同不是就是解除。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多种,不仅包括合同解除这一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等。
终止合同不是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合同的终止只向将来发生效力。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主要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
不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有本质的区别,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而离职证明仅仅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书面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往往是双方协商的结果;离职证明是劳动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是由劳动者发起的。一、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相关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自动离职不能视为解除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2.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而自动离职的运用主体只是劳动者。3.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离职时,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可以签也可以不签。具体看公司与劳动者的意愿,法律对此没有强制性规定。劳动者离职后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并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还需要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