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股权转让限制有以下几点:1、外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2、外资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以原政府核准部门核准和工商登记为必要条件。3、对向第三人转让及其转让条件的限制。
办事程序,受理→协调→审批→发文→换证(换证后企业必须在30日内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 ,外资公司股权转让所需资料,申请书,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章程及其修改协议。
外资股权并购可以股权置换。股权置换是指目的通常在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或合作伙伴,并且不涉及控股权的变更,实现公司控股股东与战略伙伴之间的交叉持股,以建立利益关联。
合资企业注册流程如下:申办资格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经过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设施的证明文件;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有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健全的财会制度,独立核算、自负赢亏。
合资企业是指以法人投资者的身份,由国家、企业、个人的名义进行投资组建的企业。组建企业时,所有者投入的资产,全部作为实收资本入帐。一般指中外合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
一方私自转让合资企业股权的行为,一般认定无效。因为我国对外商投资(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具体的负面清单由国务院发布或者批准发布。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问题: 1.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 2.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的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对向第三人的转让及其转让条件的限制; 4.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未到位的股权质押及。
中外合资企业注册条件如下:合营企业主体一方为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另一方为外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中外合资企业注销需要经股东会决议,到原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申请,若外方股东联系不上,可以刊登启示,并到外经部门审批获得解散批准。还需有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中应当载明已经办理完结的税务、海关纳税手续的情况和包括刊登注销公司的报纸报样。